各县、区文明委,叶集试验区、六安开发区、示范园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六安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规定,今年将组织开展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公司、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央和省驻六安公司、事业单位。
各行政村以及现役部队不参加文明单位评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2014年以来,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连续两届获得县、区或市直文明单位称号的,达到《六安市文明单位考核测评办法》(2015年版)规定的标准,均可申报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在本地区和本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特别突出,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经县、区文明委或市直机关文明委推荐,可破格申报。
六安市文明单位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届满后零基启动评选,所有单位需要重新申报,第七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称号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叁、申报程序
1 、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关系或党政隶属关系分别向所在县、区文明委逐级申报,市直单位向市直机关文明委提出申请;党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的中央和省属以及外市驻六安企事业单位,可自愿向属地文明委或市直机关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同一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向两个推荐单位申报。
2、检查考核。推荐单位按照《六安市文明单位考核测评办法》(2015年版),对申报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初步名单。
3、征求意见。各县、区及试验区、开发区、示范园区按照市文明委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市直机关文明委会商市文明办后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在征求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意见后,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文明委。
4、拟定名单。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拟定推荐对象,在主流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9月30日前向市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函、公示材料以及文明单位申报表(一份)。
5、审核确定。市文明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实地考察。市文明办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信息平台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在新闻媒体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市文明办进行复查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文明单位,是集中展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有效方式,是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精心组织落实,切实抓紧抓好。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要按照《六安市文明单位考核测评办法》(2015年版)的要求,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推荐上来。要不断拓展文明单位的覆盖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控制党政机关规模,并向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和社会组织、高中等院校和旅游景区倾斜。
3、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县、区文明办,试验区、开发区、示范园区文明办和市直工委文明办要将推荐报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函、文明单位申报表(文明单位名称要以单位公章为准)等材料(用础4纸打印)各一份报市文明办;申报单位2014以来文明创建工作汇报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汇报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直接发送至市文明办电子邮箱濒补蝉飞尘产肠@163.肠辞尘。
材 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彰武 电话:3379549 13675668053
杨林科 电话:3951185 13856449171
附件:1、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2、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六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