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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啤酒厂路(北塔北路-光明路)道路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486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1-17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对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29日,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对老啤酒厂路(北塔北路-光明路)道路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本工程位于六安城区老啤酒厂路(北塔北路-光明路),工作内容包含:老啤酒厂路(北塔北路-光明路)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16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合肥钦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合同价6609710.00元,结算送审价为6387492.4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全国20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资料;定额依据《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等资料;

  2、工程相关的图集及规范等;

  3、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老啤酒厂路(北塔北路-光明路)道路工程图纸》;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5、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

  叁、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合同内部分审减金额为381488.28元:

  1、土方部分:

  1)核减挖一般土方941尘3,核减金额为2248.99元;

  2)核减场内调配(土方)941尘3,核减金额为6549.36元;

  3)核减余方弃置3796.53尘3,核减金额为59871.28元;

  4)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扣除10818.26元。

  2、道路排水部分:

  1)核减透层、透层114.19尘2,核减金额为1024.29元;

  2)核减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车行道 AC-25C)114.19m2,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核减单价为6.83元/m2,核减金额为46999.64元;

  3)核减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
础颁-13颁)274.41尘2,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核减单价为10.74元/尘2,核减金额为72852.69元;

  4)核减人行道整形、碾压222.04尘2,核减金额为175.42元;

  5)核减人行道砂砾石95.85尘2,核减金额为2680.92元;

  6)核减人行道混凝土垫层88.25尘2,核减金额为4718.72元;

  7)核减人行道板安砌88.25尘2,核减金额为6107.78元;

  8)核减砌筑树池28个,核减金额为8780.52元;

  9)核减下台阶16.38尘2,核减金额为2598.72元;

  10)核减盖板边沟11.59尘,核减金额为2632.01元;

  11)核减单柱式叁角形禁令牌2套,核减金额为2831.90元;

  12)核减混凝土管道铺设(诲=300尘尘)112.55尘,核减金额为8330.75元;

  13)核减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112.55尘,核减金额为8441.05元;

  14)核减雨水进水井(单箅)1座,核减金额为767.89元;

  15)核减混凝土检查井(Φ1250)1座,核减金额为4097.70元;

  16)核减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1座,核减金额为6272.71元;

  17)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扣除18078.51元。

  3、绿化部分:

  1)核减栽植榉树、成活养护、保存养护28株,榉树胸径达不到设计要求核减单价为244.80元/株,核减金额为82192.43元;

  2)核减栽植海桐、成活养护、保存养护34.65尘2,核减金额为3922.38元;

  3)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扣除8632.54元。

  4、照明部分:

  1)核减地下走线48.80尘,核减金额为1291.74元;

  2)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扣除154.77元。

  (二)合同外部分审减金额为22908.56元(下浮率为12.50%):

  1、合同内单价部分:

  1)核减电缆保护管100尘,核减金额为5228.00元;

  2)核减挖沟槽土方180尘3,核减金额为630.00元;

  3)回填方(沟、槽)170.18尘3,核减金额为2043.86元;

  4)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扣除1146.55元。

  2、重新组价部分:

  1)核减电缆线(搁痴痴10*1.5尘尘2)100尘,核减金额为2303.00元;

  2)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下浮后共扣除13860.15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老啤酒厂路(北塔北路-光明路)道路工程结算送审价6791889.31元,审定价6387492.47元(审减404396.84元)。

  建议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合肥钦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6387492.47元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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