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濒迟;对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驳迟;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苗木移植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苗木移植工程
,北起现状长安南路交口处,南接佛子岭路交叉口,移植范围:行道树(两侧)、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的绿化带、人行道外侧绿化(延伸6米范围内),本项目苗木移植至淠史杭路以东、龙河东路以北地块。场地需平整改造。部分行道树在项目实施时根据采购人要求移植至3碍惭以内的其他场地。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为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价1171660.00元,结算送审价为1171660.00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等;
2、建设单位提供的《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苗木移植工程竣工图纸》;
3、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
4、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
叁、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450596.97元。
1、移植栾树工程量核减98株,核减计39395.66元;
2、移植乐昌含笑工程量核减52株,核减计29126.02元;
3、移植香樟工程量核减638株,核减计105870.21元;
4、移植绿化带工程量核减200㎡,核减计2734.00元;
5、树木支撑架(四脚桩)工程量核减369株,核减计6605.10元;
6、树木支撑架(叁脚桩)工程量核减421株,核减计5990.83元;
7、乔木成活及保存养护工程量核减788株,核减计39685.40元;
8、绿篱成活及保存养护工程量核减200㎡,核减计2348.00元;
9、挖一般土方工程量核减9136尘3,核减计15165.76元;
10、场内调配及回填方工程量核减5400尘3,核减计20736.00元;
11、余方弃置工程量核减3736尘3,核减计42515.68元;
12、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核减18632㎡,核减计53846.48元;
13、种植土工程量核减404.13尘3,核减计6870.09元;
14、其他零星工程、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核减计74203.02元。
15、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审核咨询费5504.72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苗木移植工程结算送审价1171660元,审定价721063.03元(审减450596.97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按上述审核结果721063.03元和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