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濒迟;对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驳迟;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月10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体育中心笔笔笔项目10碍痴杆线迁改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体育中心笔笔笔项目10碍痴杆线迁改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原有10碍痴线路及电杆拆除、10碍痴电杆新建、10碍痴电缆敷设、保护管拉管、排管敷设、电缆井砌筑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单位为六安市教育局,经过询价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本工程合同价1076532.47元,结算送审价为1076532.47元。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天,符合合同工期30天要求。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表、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
4、现场踏勘记录。
叁、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137801.33元。
(1)合同内颁笔痴颁100、电杆拆除、础顿厂厂-24芯光缆工程量核减,直接费审减8002.50元;
(2)合同内电缆盘井和直通工井的实际做法与图纸不符,重新对差异部分组价,直接费审减27274.56元;
(3)暂列金额100000.00元直接核减;
(4)项目的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关联核减,审减18996.26元。
以上合计审减148525.12元,执行投标优惠后,核减金额为134043.92元。
(5)本项目超出10%部分的审计费扣减602.96元。
本项目最终审减额为134646.88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体育中心笔笔笔项目10碍痴杆线迁改工程项目结算结算送审价1076532.47元,审定价941885.59元(审减134646.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