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答疑:
——疑问:技术标分中公司信誉评分项第(1)条建议由“(1)投标人具有税务机构颁发的纳税信用础级纳税人证书,得3分。(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2020年度或2019年度或2018年度网上截图为准)。满分3分。”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税务机构颁发的纳税信用叠级或以上纳税人证书,得3分。(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2020年度或2019年度或2018年度网上截图为准)。满分3分。”
——疑问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项类似业绩要求调整为:
至少有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50㎡的学校超市在营业绩。(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或产证载明面积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细则中类似业绩要求调整为:
(1)每有一个建筑面积在150㎡(含)—230㎡(含)的在营学校超市经营业绩的得3分。
(2)每有一个建筑面积在230㎡以上的在营学校超市经营业绩的得4分。
注:本项最高累计得分18分。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扫描件(影印件),否则不得分;面积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面积为准,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无法反映面积的,以校方出具的证明面积为准。
3、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1年8月17日9点00分延迟至2021年8月19日9点00分,开标地点不变。
叁、说明
本招标答疑及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招标答疑及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本招标答疑及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